关于征集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第五批参考产品(技术)和第七批示范企业(园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年10月10日

来源:工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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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第五批参考产品(技术)和第七批示范企业(园区)的通知

各市州工信局: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决策部署,落实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战略,进一步做好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国家工信部决定继续组织开展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第五批参考产品(技术)〔以下简称参考产品(技术)〕和第七批示范企业(园区)〔以下简称示范企业(园区)〕征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考产品(技术)

    (一)征集对象

    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生产的或国内独家代理销售的技术和产品均可申报。

    (二)基本条件

    征集参考产品(技术)应用范围为工业领域,应能显著节约、转移电力负荷,具备电能利用效率高、信息化水平先进、推广应用潜力大及社会、经济效益显著等特点,有明确的技术路线、创新点,有一定规模的典型应用案例。

    (三)重点方向

    本次征集围绕电能替代(电转供热、电转动力、电气化改造)、新型储能、自备电厂(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等)、虚拟电厂、微电网、能源互联网、智能需求响应、智慧电能管控等方向。

    (四)工作程序及要求

    请相关企业按照《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参考产品(技术)管理办法(试行)》(工信厅运行〔2017〕102号)要求登录https://applyidsm.miit.gov.cn提交参考产品(技术)申报材料,于10月10日前报送至省工信厅。

    经省工信厅初审、国家工信部复审,遴选出一批参考产品(技术)。国家工信部以适当方式向全社会公布参考产品(技术)目录,并组织在全国宣传推广。

    二、示范企业(园区)

    (一)征集对象

    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一定生产经营规模、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信用记录良好的工业企业(园区)均可申报。

    (二)基本条件

    示范企业(园区)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方向及相关产业规划,对优化电力资源配置、提高电能利用效率和效益具有示范作用,在可靠用电、节约用电、绿色用电、环保用电、智能用电、需求响应等方面具有推广价值。具体要求:一是实施电力需求侧管理项目且单位工业增加值电耗水平下降效果显著;二是建设有符合标准的电力需求侧管理平台,平台具有用电管理、售电服务、需求响应等某项或者多项基本功能;三是制定健全的电力需求侧管理制度,电力需求侧管理水平较高。

    (三)工作程序及要求

    请申报单位按照《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指南》(工信厅运行〔2019〕145号)登录https://applyidsm.miit.gov.cn完成企业(园区)自评价(自评价操作手册可通过https://ythzxfw.miit.gov.cn/政务服务/申报服务/电力需求自行下载),通过自评价的单位请于10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省工信厅。

    经省工信厅初审、国家工信部复审,遴选出一批示范企业(园区)。国家工信部将向全社会发布示范企业(园区)名单,并组织在全国宣传推广。

    三、相关要求

    请各市州工信局高度重视,认真开展调度摸底,引导动员符合条件的企业、园区积极参与,切实组织做好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第五批参考产品(技术)和第七批示范企业(园区)征集工作,进一步加强示范企业(园区)经验推广交流及参考产品(技术)典型应用,推动技术迭代升级,形成示范效应。

    联系人:省工信厅运行处匡夏炎,0731-88955470;国家工信部运行局程晨,010-68205281。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2年9月30日